为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考(以下简称自考)省际转考工作,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安排和部署需要,我省将于8月21日|9月30日(工作日)进行2021年下半自考省际转考工作,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转出办理
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往外省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
(一)办理时间
8月21日|30日(工作日)
(二)办理步骤
1.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山东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2.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用山东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及毕业生管理软件审核转出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打印山东高等教育自考转考(转出)登记表。转考考生须在此表上签字确认。
3.对完成转出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于9月1日至十日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考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以下简称转考平台)将审定合格的考生考籍电子档案转出;不合格的考籍电子档案不予转出。
(三)需要注意的地方
1.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能转出。
2.已经获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办理毕业手续,不能转出。
3.免考获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能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能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能转出。
4.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能转出。
2、转入办理
考籍档案转入先由我院通过转考平台接收各省(市、自治区)提交的考籍电子档案,接收时间为9月11日至20日,审核时间为9月21日至30日。
(一)查看时间
2021年下半年外省转入档案信息公布时间:2021年十月8日。
(二)查看方法
考生本人登录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在首页中选择自考|外省转入档案查看栏目查看外省转入档案信息。
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工作实质,审核后合格的考生档案信息录入我省的考籍信息库;不合格的考生档案,我省依据外省转入档案信息中考生留存的联系方法,以电话的方法告知本次转考退回缘由,并将档案退回至原转出地省份。
(三)需要注意的地方
1.转入考生需要在我省获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
2.转入考生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不接收转考平台以外的转考信息。
3.转入考生应当按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根据山东专业考试计划及《山东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免考推行细节(修订)》(鲁教考委[2008]4号)文件实行。
4.转入考生在山东获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3、防疫需知
(一)各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结合当地疫情防控需要拟定具体手段,做好考生山东电子健康码查验、疏导分流等防疫工作,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拓展。
(二)考生在办理业务时应该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进入现场要佩带口罩,配合做好审核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同意管理。确保到现场前14天内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考生须申领山东电子健康码,维持山东电子健康码为绿色;未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未到过国内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区域;未有过海外旅居史。
附件: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xlsx
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