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届初中毕业生方能按下表所列条件加分;表中所说市级均指德州级,县级和其他地市证明暂不予采信;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只按最高类别的一条加分;若有不真实申请,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少数民族学生假如证明材料与学籍不符,不享受该项加分。现役军人子女另按有关文件酌情处置。
类别
分值
加分条件
1
①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前八名(单项比赛运动员十二人以上,集体项目参赛队十二队以上);②烈士子女;
2
③初中阶段获得市级体育竞赛前八名(单项比赛运动员十二人以上,集体项目参赛队十二队以上);④归侨及港、澳、台胞子女;⑤少数民族;
3
⑥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专利、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国家外观设计专利;⑦农村独女户。
2.学校指导考生如实填写《德州2014年中考特殊考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班主任和学校负责人审察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学校持登记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集体办理审察手续;县区教育局查验证明材料并签字,填写《特殊考生名单》,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结束后在县级大众媒体上和特殊考生就读学校内显要处公示特殊考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天;期间对有异议者须调查核实;公示结束后,将核准的《登记表》《名单》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于4月30近日报市教育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