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所填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原因录取。折合后的文化科总成绩为68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按卷面原始成绩计入,满分各120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折算后计入,折算后满分分别为70、50、45、45、30、30;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根据50分计入。综合素质评价、美育、信息科技、实验操作等级作为录取的限制条件。(一)3+4本科录取3+4本科先于普高录取。采取网上填报志愿,网上投档,招生院校网上录取的方法进行。3+4本科录取后,将不可以被普高等其他种类学校录取,可参加普高等其他段的补录。具体推行方法见附件8。(二)普高学校录取1.艺体专业生。为培养具备丰富文化底蕴、合格加专长的学生,可对不相同种类别的艺体专业生单独划线录取。艺体考生一志愿未被录取时,其2、第三志愿根据普通生参与录取。2.自主招生。已被自主招生学校拟录取,并上报市教育局核准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总成绩高于该校普通考生分数线且综合素质评价、美育、信息科技、实验操作均达到C级及以上的,在志愿一学校之前投档录取,即不再参与所填报普通志愿的录取。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其他普高学校不能根据指标生和普通生录取。3.指标生。对符合招生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美育、信息科技、实验操作均达到D级及以上的应届在籍非择校考生,实行降分控制录取。应届在籍非择校农村学校考生最多降30分,应届在籍非择校城区学校考生最多降15分。4.普通生。按年度普通生计划录取。一批次普高学校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美育、信息科技、实验操作均达到D级及以上。考生如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不再参与2、第三志愿录取。如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其折算后的成绩降低20分后参与第二志愿录取,如被第二志愿录取,则不再参与第三志愿录取。如第二志愿未被录取,其折算后的成绩降低20分后参与第三志愿录取。凡已经被所填志愿的普高录取但因个人缘由舍弃的,均不能参与其他普高学校录取。5.普高补录。普高第一轮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尚有计划剩余的普高学校拓展补录,补录面向考试报名普高且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但尚未被录取的考生,补录学校的分数线高于该校第一轮分数线。具体方法在录取工作中另行公告。(三)初中后高职院校和初中后职业院校录取填报附件1和附件3第一轮未被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填写附件2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块网上填报初中后高职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具体推行方法见附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