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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建大学2024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公告

来源:www.xixiupu.com 2025-07-13

中考经验分享

天津城建大学2024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公告

各位同学:
依据天津学位办关于成人学位授与工作的规定,为提前做好申请学位的筹备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布置如下:
1、申请条件
(一)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对象为我校主考专业2023年12月毕业的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好及以上;
3.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时各科成绩(不含毕设)的算术平均分高于70分;
4.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符合下列条件之1、
(1)本科学习阶段参加由天津教育委员会统一组织的成人本科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或天津教育委员会认同的相应级别需要的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2)本科学习阶段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笔试且成绩高于60分,艺术类专业学生高于50分;
(3)本科学习阶段参加全国英语四级(CET-4)考试且成绩高于425分,艺术类专业学生高于355分;
(4)本科学习阶段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考“英语(二)”(课程代码0359)考试且成绩高于60分,艺术类专业学生高于50分;
(5)函授学生本科学习阶段参加函授站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成人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二)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授与学士学位: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遭到刑事处罚的;
2.遭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3.在读期间有紧急违反学术诚信行为的。
2、提交申请材料
请各位同学注意:请所有参加学位申请的同学统一加入本次自学考试学位申请群,QQ群号202821801。在申请入群时,请所有同学提交本人真实名字。《学士学位申请表》、《学位申请职员信息采集表》等有关文件均在群内发放,同学们可在群内自行下载。所有材料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表格填写说明》及表格模板范例。《学士学位申请表》填写时,表格原有些内容、文字、结构、版式及字体、字号不能更改,不可破坏原表格结构。
(一)电子版资料提交:
1.《学士学位申请表》,文件命名:身份证号-学生名字(专业).doc;
2.《学位申请职员信息采集表》,文件命名:身份证号-学生名字(专业).xlsx;
3.电子版照片:与本人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证同底板的JPG格式电子版照片一份(需要分辨率为120x160),文件命名:身份证号-名字.jpg;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文件,文件命名:身份证号-学生名字(专业).pdf(《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免费下载,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
5.电子版材料请以“身份证号-名字”的格式命名、压缩,并于2024年5月17近日上交学位申请群管理员曹老师。
(二)纸质版材料提交:
1.《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2份,A4纸打印,沿左边装订,粘贴好与电子版照片同底版的一寸照片;
2.与电子版同底版的一寸半(33mm x 48mm)蓝色背景照片2张,纸质照片每张背面需要写上名字、身份证号;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需要使用A4纸打印);
4.身份证复印件2份;
5.毕业生审核登记表(该文件随毕业证一同发放)复印件2份;
6.外语水平考试证明材料:
(1)本科学习阶段参加由天津教育委员会统一组织的成人本科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同学,可在每份身份证复印件的正面标注好参加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考试类型、参考时间(年月)、考试地址、成绩,不需要特别筹备其他证明材料;
(2)本科学习阶段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或全国英语四级(CET-4)的同学,请筹备本人PETS-3或CET-4成绩公告单复印件2份;
(3)本科学习阶段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考“英语(二)”(课程代码0359)的同学,请筹备本人成绩档案中该科成绩的成绩单截图复印件2份;
7.纸质版材料请申请人于2024年5月24近日邮寄到以下地址:
天津西青区津静路26号 天津城建大学行知楼1004室
联系电话:
15122407026(曹老师);
8.为保证纸质材料寄送安全,请发顺丰快递(寄付),材料寄出后请将运单编号报送群管理员曹老师。
3、证书发放
学士学位授与日期以天津城建大学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为准,按学校工作步骤发放证书。
4、需要注意的地方
1.2024年5月30日为我校受理2023年12月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截止时间,超越规定时间申请的,学校不再受理,视为自动舍弃,责任自负;
2.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当期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证书遗失不补;
3.请各位同学填写表格时严格根据群内发放文件《表格填写说明》中的解说进行认真填写,所有表格填写内容将作为学位评审依据进行上报、存档。如表格内信息因为申请人个人填写状况而致使学位申请出现问题,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自负;
4.咨询电话:022-23864890。

天津城建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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